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2020-11-10 09:39:09 来源:中国化工报 字号:T | T | T

关键字:甲硫氨酸,反倾销

导言:商务部近日发布2020年第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商务部近日发布2020年第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据了解,甲硫氨酸又名蛋氨酸,主要用于禽类和猪饲料的添加剂。2019年3月,商务部收到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内甲硫氨酸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2019年4月,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上述产品立案调查。

商务部表示,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选稿人:hrh】

本文为化工热线(chemol.net)编译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合作伙伴

会展信息